设计自发热地板的加工能力:设计生产能力是指企业基建设计时设计任务书及技术文件中所规定的生产能力
自发热地板的加工能力一般可分为三种:
1.设计自发热地板的加工能力:设计生产能力是指企业基建设计时设计任务书和技术文件中所规定的生产能力。它是按照工厂设计中规定的企业产品方案和各种设计数据来确定的。企业在建成投产后,经过一段熟悉和掌握技术的过程才能达到设计自发热地板的加工能力。
2.查定自发热地板的加工能力;查定自发热地板的加工能力是指企业在没有设计生产能力资料,或者虽有设计生产能力资料,但由于企业的产品方案和技术组织条件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原有的设计生产能力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时,由企业或主管部门重新调查核定的生产能力。
3.现有自发热地板的加工能力:现有生产能力也称计划生产能力,是指企业在计划期内实际能够达到的生产能力。准确地核算企业生产能力,是编制生产计划的前提,也是编制生产计划的重要步骤。上述三种生产能力各有不同的用途。当确定企业生产规模,编制企业长远规划和扩建、改建方案,采取重大技术组织措施时,应以设计生产能力为参考,以查定生产能力为依据。当企业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确定生产指标时,应以企业现有生产能力为依据。
下面讲的自发热地板的加工能力是指在劳动人数、原材料供应都能符合生产需要的条件下固定资产的现有生产能力。在确定生产指标和进行自发热地板的加工能力平衡时,应以现有生产能力为基础,再参照其它因素进行修正、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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