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纳荣获“200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单位称号
赛维纳荣获“200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单位称号
诚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诚信也直接关系到赛维纳品牌的市场价值,诚信是赛维纳企业的立世之本,是赛维纳经营活动的准绳,也是赛维纳企业员工最为基本的品格和职业操守,它有三层要求,一是对企业的整体要求;二是对管理者、对每位员工个体的品格和人格的要求;三是对我们经营每项业务的道德要求。
赛维纳通过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经过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严格的考核评定,赛维纳的各项考核指标全部达到要求,洪梅赛维纳地板厂获得200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单位称号。
自获得200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单位称号后,赛维纳全体上下更加注重企业、个人的诚信行为,恪守“守合同、重信用”原则,受到了广大用户的称赞,赢得了同行的尊重,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肯定。
在2007年,赛维纳再次荣获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单位称号。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