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企业标示不规范上“黑榜” 需加强包装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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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行业的“质量门”事件在近一段时间内可谓是风生水起,因外包装没有对甲醛释放量的等级进行规范标示,一批地板品牌就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判定为质量不合格,其中包括罗恩、柏高等知名地板品牌。
记者调查显示,地板外包装的标识是否规范,消费者很少关注,倒是特别在乎甲醛是否超标。仅仅因为外包装标识不规范就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产品,业内人士认为“罪名”有点儿重,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企业在规范化管理上存有漏洞。
知名地板品牌登质量“黑榜”
据上海市***发布的公告称,该局组织力量对部分地区建材超市、商场、综合交易市场销售的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木地板进行了质量检测,共有22个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实木复合地板有7个批次,德中爱格地板(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商标名为“罗恩”、型号规格为1860×189×14(mm)、生产日期为2011年10月25日的实木复合地板,粤海装饰材料(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名为“柏高”、型号规格为910×125×15(mm)、批号为03100125的实木复合地板赫然在列。这些品牌在地板行业都有一定名气,无独有偶,它们登上“黑榜”的原因均是一个——甲醛释放量等级标识不规范。
上海市***公告的内容显示,由于甲醛释放量超标将危害到人体健康,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人造板及制品中应标明产品的甲醛释放量限量标识。
地板包装标示不规范
这几个大的知名地板品牌个个颇有来头,但无一例外均在上海***的检测中“失足”,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产品,在地板领域引起的反响颇大。罗恩地板负责人鲁杰回应称,罗恩地板的甲醛释放量每升小于或等于0.2毫克,远远低于国标规定的E1级标准,即每升小于或等于1.5毫克。不过在外包装上确实没有标明这一点,漏标了E1级。“确实是我们疏忽了,现在我们已经开始更换不合格的包装。”
包装意识亟待加强
在地板乃至家居行业,产品包装上是否标注生产日期等,记者发现许多消费者并不关注,究其原因是地板产品不像食品,有“保质期”或“保鲜期”,过期的食品肯定不能吃,但地板却可以长久使用,直到地板的主人决定舍弃为止。也正因如此,包装上的标识是否齐全,很多地板企业并不是很重视。
“国标规定的标识规范肯定是要遵守的,但个人认为甲醛释放量的等级是否标注在包装箱上不是特别重要,因为产品都附带了质量说明书,说明书里有甲醛释放量等级。至于包装上,关键要把生产企业、厂家地址、产品名称、规格尺寸标注清楚。”某地板执行总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企业还是按照国标要求在做,包装上该标注的内容都标注清楚。
此次“质量门”事件应该引起地板企业的重视,不论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如何,企业应该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根据国家标准在包装上注明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合格品或一等品、执行标准、甲醛释放量等级、数量。
“虽然上海市***的检测结果肯定是正确的,但由于包装标识并不影响真正的使用效果,并不代表甲醛超标等质量问题,仅仅标识不规范就判定为质量不合格产品,老实说这‘罪名’比较重,给企业的打击不小。” 浙江省地板协会秘书长方崇荣认为,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企业在包装标识方面的意识有待提高和加强,关于甲醛释放量的具体含量可以不用标明,但甲醛释放量的等级还是要根据规定标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