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谨防低价陷阱 地板企业需以身作责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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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媒体的消息获悉《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当下,家装市场正在进行进一步的规划,因此,地板企业作为家装行业的材料提供者,亦需做好一定的筹划工作。
消费者谨防低价陷阱 地板企业需以身作责求发展
“全包”时代或将来临 企业需加强细化调整
据了解,天津市家装行业目前使用的旧版《合同》统一合同文本至今已有近8年时间,在此期间,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经历了行业快速发展和广大消费者对家居环境要求的不断提升,以前以“半包”为主的家装市场已经迈向“全包”时代,消费者对水电路等隐蔽工程的改造需求也更为复杂,但旧版《合同》对于此类问题涉及较少或根本没有涉及,因此原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和规定已不能适应目前家装市场需求。
新版《合同》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细化、工程报价规定、工程变更内容、甲乙双方义务等,增加了隐蔽工程验收,对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变更解除、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及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调整。地板企业作为家装材料的提供者,在与家装公司签订合同时,亦需注意细节问题,防止后续遗留问题的发生。
谨防低价陷阱 商家需以身作责公平交易
据了解,低价陷阱是目前家装行业的另一个热点问题,部分不良家装公司先以低价引诱消费者,再通过后期增项拉高价格,这种低价陷阱让不少消费者叫苦不迭。
新版《合同》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明确约束,明文约定总造价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10%。此外,新《合同》也对违约责任做了全面调整,对签约人的责任、赔偿、合同终止、质量不合格、空气质量不达标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表示今后家装公司如果出现低价接单的情况,就要为自己的违规行为埋单。地板企业作为家装行业中的一份子,亦需在产品价格方面做好全面的规范,唯有如此方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