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对我强化地板进行反倾销调查我林产行业拟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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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7日,加拿大海关边境署(CBSA)公布了中国地板出口企业的倾销税率核查情况———这是记者从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国家林业局了解到的,其中圣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为17%,北京克诺森华人造板有限公司为2.5%,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为9.7%,深圳市燕加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0%,其他未经核查的中国地板出口企业的税率为9.7%。同时,CBSA还公布了其他国家的平均税率,其中法国为7.0%,奥地利为0.1%,比利时为1.0%,德国为1.1%,波兰为0%。另外,CBSA还公布了补贴税率,除部分企业外,中国地板出口企业被核定的税率为9.2%。有关方面证实,如在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随后举行的损害听证会裁定为损害成立,则上述税率将被正式执行。
木地板反倾销一波三折记者了解到,2004年9月,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从有关渠道了解到加拿大准备对中国产强化地板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期是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于是与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取得联系,并确认了此事。之后,协会迅速向主要出口企业进行了通报,并多次积极配合商务部和国家林业局进行资料收集和谈判口径的准备工作,与此同时,在协会的网站上公布了反倾销预警信息,并会同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召集地板出口企业,召开了反倾销、反补贴应对准备会议。
由于此次加方在提出反倾销的同时又提出了反补贴调查,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并为此专门组织商务部及国家林业局有关人员专程赴加拿大,与加方进行磋商。由于商务部和国家林业局对此项工作做了认真充分的准备,因此,谈判进展非常顺利。
但是,2004年“十一”长假期间,又获知新的消息,由于加方可能重新补充了材料,所以又将反倾销和反补贴重新立案。
2004年10月10日,在商务部协调下,协会与食土商会一起召开了反倾销应对会议,向企业说明了反倾销应对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我国地板出口企业将要产生的影响,并组织和介绍了相应的律师团队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会后,许多企业决定单独进行反倾销应诉。
同时,另外一些企业决定利用反倾销方面的有关法律规定,在协会和商会的组织下,联合起来共同进行无损害抗辩。
根据反倾销应诉工作的特殊性,无损害抗辩应诉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复杂,结果难料,但是如胜诉则意味着全行业反倾销工作的胜利,意义非常重大。
另外,此次加方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同时,又提出了反补贴调查。反补贴调查主要是针对我国在地板生产经营相关环节的有关补贴政策,调查问卷包括政府问卷和企业问卷,根据前两次的经验,主要以政府问卷为主。
为此,商务部专门在国内、国外分别聘请了律师事务所,配合进行反补贴应诉。但由于此项工作需政府与企业间保持密切沟通,因此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和商会又召集我国地板出口企业,于2004年10月20日配合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召开了反倾销、反补贴政策协调会,协调应诉工作的有关程序。
无损害抗辨听证会协会首当其冲为维护我国地板出口企业的共同利益,显示地板行业的整体力量,加大行业反倾销应诉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和把握反倾销诉讼过程中的各种法律环节和胜诉机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在江苏常州地板协会和杭州森佳木业制造厂、广州粤海装饰材料(中山)有限公司及相关应诉企业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组织和代表我国地板出口企业向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提出了无损害抗辨应诉。
2005年5月18日,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和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联合派人赴加拿大参加了无损害抗辨听证会。
听证会从5月18日开始,直至27日结束。会上当事各方都据理力争,根据实际情况阐述自己的抗辩理由。由于中、法两国被核定的税率较高,所以抗辩力度非常大,虽然中、法两国地板出口行业和中、法两国产品的加拿大进口商及分销商从多方面充分阐述并论证了未造成加拿大行业损害的理由,但对方仍坚持认为对其行业造成了损害,且由于中国出口产品增幅过快,易造成直观的倾销和损害印象,同时,对方也可以拿出很多数据来进行论证,因此,双方辩论非常激烈,在法庭最终裁定出来以前,结果尚难分析。
另外,圣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提交的在初裁基础上下调税率的主张和证据,CBSA尚未审核。该公司对税率调查结果存在异议,因此,如CITT裁定损害成立,CBSA将根据加拿大进口特别法案第55条,在CITT裁定后6个月内自动复审,审核圣象的税率。
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尤为重要
据了解,为进一步适应和运用WTO相关规则,提高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工作水平,全面推动林业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开展,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正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磋商,拟在我国林业行业内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以适应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维护我国林产品出口企业和行业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