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处理商品就不退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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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提醒:看清商家处理理由是啥
“购货凭证中写着‘一次性处理,不退不换\’,但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我该怎么办?”3月13日,记者从沈阳市东陵消协了解到这样一件事儿。
记者了解到,杨某不久前在某地板厂购买了59.062平方米的地板,可是到家后,打开地板的包装,却发现很多地板的背面有虫眼、缺肉的情况。杨某找到厂家,但厂家以在购货凭证中已经说明其购买的地板是“一次性处理,不退不换”为理由拒绝退货。3月6日,杨某找到了东陵消协。
东陵消协工作人员在了解了详细情况之后,向该地板厂的负责人详细宣讲了《消法》的有关章节,并指明了其购货凭证上“一次性处理,不退不换”的写法是不明确的,违背了《消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之规定,在消协的调节下,厂家终于予以退货。
消协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消费者和经营者在商品的买卖中,碰到处理品时,一定要了解为什么是处理品,而商家在开具处理原因时,就会出现此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如上例所述,厂家在其购货凭证中事先已经写明,因该产品部分有质量缺欠的话,那么该厂的一次性处理,不退不换就合理合法了。不写明原因的处理品,是要保证其产品质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