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第四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近日,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四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农经发﹝2008﹞3号文),确定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第四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按照中发﹝2000﹞3号文件提出的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审核并公示,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12家企业为第四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福建省有12家企业入选,三明市仅1家入选。
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龙头企业队伍的骨干,在促进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加收入、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