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收费自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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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涉企收费。现向会员单位、收费对象及社会公众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费管理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整治乱收费精神,立足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对协会及其分支机构所有收费项目进行深度自查,确保各项收费合法合规,杜绝一切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不规范收费等问题。自觉接受民政部、***和中物联党委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涉企收费各项规定,规范会费管理和经营服务收费行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协会相关收费标准已经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木材与木制品网”网站等渠道主动向会员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节俭办会原则,逐步完善制度建设。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控制会议成本,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践行勤俭办会精神要求。提升协会内部治理能力,加强分支机构管理。严格遵守协会章程,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监督制度,在规定业务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
五、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的行为,切实保障会员合法权益。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办实事、解难事,积极促进行业自律和健康快速发展。
特此承诺。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
2021年7月30日

(图片来源:拍信创意,侵删)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于1985年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由木材和木制品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团体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组织。经民政部批准,登记备案的分支机构有:红木流通专委会、木材市场专委会、木门窗专委会、木地板流通专委会、工程木制材料专委会、木皮专委会、木材防腐专委会、木材进出口商分会、木材企业信用工作委员会、全屋定制分会等。
协会现有会员3000多家,囊括木材进出口贸易、木材批发交易市场和人造板、木地板、木门窗、工程木、防腐木、红木、木雕、全屋定制等生产和流通企业。经国家统计局、商务部授权,负责中国木材与木制品行业统计及木材市场价格指数编制与发布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公众号,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