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精品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自律宣言
一对一人工客服
在线解答加盟疑问
- 预约考察
- 咨询费用
- 了解区域
- 开店选址
2007年“上海精品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企业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诚信经营
所有“上海精品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企业均“不制假、不售假”,产品规格、等级、数量、批次号、使用类别等标识明晰、正确。地板木材名称符合国标《中国主要木材名称》、《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红木》等。
2.持证生产
所有“上海精品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企业均获得“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的有关规定,持证生产。
3.质量保证
对所有出厂产品实行严格检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并出具质量保证书,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抽查。
4.无因退货
对已售出的地板若包装完好,不污不损,不影响再销售的,在售出之日起两周内可“无因退货”。
5.免费保修
对于所出售地板均实行“厂家铺装”,在正常使用和维护下,免费保修期限为一年。
6.售后服务
对于所出售的地板,一年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应履行售后服务责任,48小时内到位查看,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7.健康承诺
对于所出售的地板均达到E1级要求,并保证产品符合GB18580-2001之有关规定。
8.协会监督
若对于地板质量、售后服务不满意,可向地板专业委员会投诉,地板企业应无条件服从地板专业委员会的调解及处理。
(本自律宣言解释权归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