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着促销的木地板却无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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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了特价木地板,最后关头却被告知“无货可供”,消费者汪女士觉得很窝火。
今年4月,市民汪女士在一家装饰市场订购了五一期间促销的大自然牌木地板。4月18日,她选好了板材款型,并交付定金共计300元。7月2日,汪女士缴纳了余款9000元。7月20日,店家上门为汪女士家测量了地板面积。月底,汪女士被告知她选购的这款地板已经没货,建议她选择其他款型。由于在款型和优惠幅度的问题上,双方始终协商不成,汪女士一气之下要求店家全额退款。但直到9月11日下午,汪女士才拿到了全部退款共计9300元。
期盼了5个月却成一场空,汪女士的装潢计划不得不延后。款虽退了,她气却未消:在店面摆出样品的商品为何被告知无货?难道这种特价的款型不过是商家“挂羊头卖狗肉”的促销手段?
记者就此采访了店方的一位于(音)姓负责人,其称汪女士交纳定金时,单据上注明“余款10日内付清”,但汪女士并没有这样做,因而她也有违约行为;此外,在双方发生“扯皮”的过程中,店员曾两次欲上门退款而不成。
新洲律师事务所的张先金律师分析认为“错在商家”。如汪女士确实未按约定,未将余款按期付清,那么商家在十日后应通知消费者及时付款,并给予合理期限(如五日内);若消费者仍不付清,则商家可通知其解除合同。可是,商家并未这样做,而是后来又接受了汪女士的余款,这表明其同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因此汪女士有权要求商家履行原先约定,若商家不能按期供货,理应赔偿消费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