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工业生产性粉尘控制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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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了有效地控制人造板工业生产性粉尘,贯彻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等国家现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促进清洁生产在本行业的实施,提高我国人造板工业的整体水平,使之与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有南京林业大学负责起草,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捍东、徐长妍、卢晓宁、丁涛、陶伟根、田爱军。
本标准首次发布。





















